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是省委组织部管理的主管全省老干部工作的省委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厅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省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
(二)做好老干部的安置工作,检查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承办老干部离休后提高待遇及省管离退休干部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工作。
(三)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全省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指导工作。
(五)参与研究制订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规定、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六)负责编制各个时期的老干部名单,搞好全省老干部的统计工作。
(七)做好外地老干部来豫参观考察的接待和我省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慰问看望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逝世后的有关丧事处理工作。
(九)指导全省老干部工作,向省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通报情况。
(十)检查、指导全省各级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和老干部大学教育工作。
(十一)管理省直干休所、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省老干部疗养院(康复医院)、《老人春秋》杂志社。
(十二)承办省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处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发文的审核和编号;负责机要、档案、保密工作和局印章的管理;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会务和记录;负责全省老干部部门的自身建设、信访、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对局属单位财务监督、指导、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事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安置处
负责党和国家有关离休干部安置和两个待遇的方针、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办法和措施,制定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省管离退体干部增加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的审批,做好离休干部有关安置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全省老干部工作大检查,指导全省干休所、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的工作;负责离休干部优待证、离休荣誉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全省离休干部的统计和信息库的管理;接待处理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三)医疗保健处
负责督促检查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检查指导全省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老干部病房、优诊室的管理使用和老干部健康检查及疗养工作;负责看望慰问住院和住所老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患病离退休领导干部的会诊、抢救工作;承办省直老红军、厅局级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有关医疗方面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办老干部丧葬、后事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老年体协的工作;负责老干部医疗保健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四)调查研究处
负责调查了解有关老干部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全省老干部工作情况;负责老干部工作的综合调研和指导各地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提出对策,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做好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与省内外新闻机构的联络,努力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做好老干部工作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探讨,抓好老干部工作联系点,编印内部刊物。
(五)省直工作处
负责检查督促省直各单位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工作;负责副省级以上离休干部出省参观学习和下基层巡视检查以及传达文件、通报工作、慰问看望等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省直老干部节日活动和其他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调查了解省直老干部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向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省直单位老干部的社会优待服务工作;接待处理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六)人事处(局直党委)
负责组织老干部局中心学习组和全局的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局领导抓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的纪检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工人的调配、工资、奖惩、任免、考核、教育培训、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群团组织工作。
(七)省关工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广大老同志对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科技知识教育;负责全省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及贯彻实施,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省关工委主任办公会、全委会、全省工作会等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完成中关工委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及时报送各种情况,抓好宣传报道,办好《关心下一代报》,加强对各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导。
(八)教育处(省老干部大学办公室)
负责制订全省老干部学校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各级老干部学校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省各级老干部学校教材研究、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负责与外省市老年教育的协作交流;加强对各级老干部学校建设的指导;负责省老干部大学的日常管理和教学的组织。